电动平车操作规范流程
1、对蓄电池供电电平车,电量不足时应及时将蓄电池抽出按要求进行充电,并换上备用蓄电池进行工作。
2、蓄电池的更换及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。
3、下班前必须卸掉负荷切断电源,按照制度进行清扫。
4、严格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,做到“五定”(定时、定点、定量、定质、定人),注油后应将油杯(池)的盖子盖好。
5、严禁超规范、超负荷使用设备。
6、装运重物时必须平稳轻放,保证重量分布均匀,严禁偏重。
7、开动设备前必须首先发出信号,查看运动方向无人、无障碍物方可开动,起、停平稳不准碰撞终点挡铁。
8、启动开关不能行走时应立即检查,防止烧坏电机或导致其它事故。
9、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设备结构性能,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。
10、操作者要认真做到“三好”(管好、用好、修好)“四会”(会使用、会保养、会检查、会排除故障)。
11、操作者必须遵守使用设备的“五项纪律”和维护设备的“四项要求”的规定。
12、操作者要随时按照“巡回检查内容”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。
13、变换运动方向时,必须待运动完全停止后再反向开动。
14、经常检查各部运转情况,如发现电机、轴承温度升高或异常声音时,应立即停车检查。 15、不得开动电平车去顶、撞、拖、拉铁道上的车辆。
16、前进、后退方向标志明显,与开关逆、顺一致。严禁操作者离开或托人代管开动着的设备。